结婚办事指南
一、材料清单
初婚
1.男女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各一份);
2.三张两寸彩色合照;
3.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;
4.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(2份)。
再婚
1.男女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离婚证、原件及复印件(各一份)。(再婚一方需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成离婚,丧偶的需改成丧偶);
2.三张两寸彩色合照;
3.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(2份);
4.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(2份)。
复婚
1.男女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离婚证、原件及复印件(各一份)。(再婚一方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成离婚);
2.三张两寸彩色合照;
3.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(2份):
4.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(2份)。
军婚
1.男女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离婚证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所在部队开具的婚姻证明介绍信,原件及复印件(各一份)。(再婚一方需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成离婚);
2.三张两寸彩色合照;
3.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(2份);
4.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(2 份)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初审:当事人现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、证明材料。
2.受理:婚姻登记员: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;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;见证当事人宣读本人的“声明书”和亲笔签名并按指纹。
3.审核: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、证明、声明书等结合婚姻数据库信息进行全面审查。
4.符核:登记并颁发证件;不符合: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势告知应补齐哪些材料。